
被继承人遗嘱未对居住权进行处分,配偶是否还享有居住权?
遗嘱未提居住权,配偶还能住吗?
配偶居住权的双重保障路径
1.法定继承权的天然保护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 1127 条,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在法定继承中当然享有房屋继承权。即使遗嘱未明确提及居住权,配偶通过继承房屋所有权,自然取得完整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权能
2.生存权优先的司法实践
居住权保障应优先考虑生存权益。即使遗嘱未设立居住权,法院可能基于以下情形支持配偶居住权:
房屋为唯一住所:配偶无其他住房且缺乏劳动能力;
长期共同生活事实:配偶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满 2 年以上;
遗嘱隐含居住意图:如遗嘱提到 “房屋由子女继承,但配偶可继续居住”
遗嘱未提居住权,配偶权益有保障。法定继承是底线,生存权益优先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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